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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量配电网改革或将取得突破性进展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0-04-29


  4月26日下午13时58分,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首个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松花江避暑城项目成功启动并网送电,标志着哈尔滨市正式迈入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快车道。增量配电网改革已有5批试点获批,像哈尔滨市这样顺利并网的却寥寥无几。究竟是什么阻碍了增量配电网推进的脚步?

  就在几天前,国网时隔一个月再次发布《进一步支持和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的意见》(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支持、参与和推进增量配电改革。国网显示出前所未有的积极配合的态度,此举能否让增量配电改革真正实现突破性进展呢?

  国家为何大力推进增量配电改革

  增量配电改革作为新一轮电改的关键,国家为何要大张旗鼓搞增量配电网改革?国际能源网记者查询相关文件发现,根据最初电改9号文的内容显示:“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

 

  言外之意就是我国的配电网与发电能力不匹配,国家迫切需要加强配电网领域的投入力度,确保配电网与发电量可以同步发展,让电网的稳定性进一步提高。引入社会资本进入也是为了弥补国有资本在该领域投资不足的欠缺。

  为此,国家先后下发相关政策文件20余个,批复四个批次试点共计404个。在增量配电的整改落实方面,国家电网甚至还组建了12个专家组,对26家省公司经营区域试点项目开展全面检查。建立定期通报机制,督导各省公司加快推动前三批试点项目落地。强化统筹协调,逐个研究各省公司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存在的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对被国家发改委约谈的6家省级公司进行重点督导,对省、市、县公司相关人员组织开展增量配电改革专题培训。

  

 

  增量配电改革部分政策汇总表

  “退群”不是个别现象

  尽管国家想尽一切办法督促增量配电网改革进程加速推进,而实际产生的结果却不如人意,“退群”者不是个别现象。

  在2018年,在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对14省(市、区)增量配电改革的督导调研中,电网企业干预招标、强制要求控股问题被点名批评,并且出现真正运营的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占比不足10%的现象,改革进程十分缓慢。2018年11月,中国能源研究会中小配电企业发展战略研究中心发布的《增量配电发展研究白皮书2018》显示,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共批复320个改革试点,其中244个试点仍未确定供电范围,仅四分之一完成配电网规划编制。

  在2019年年底,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宣布取消涉及北京、河北、江西、湖南、重庆、四川、甘肃等省市24个增量配电业务试点资格后,增量配电行业悲观氛围弥漫。最典型的,便是去年陕西汉中市的试点项目竟然全部退出。

  

 

  而到今年,难入场或直接“退群”的增量配电公司正越来越多,以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为例,目前获得许可证的业主只有100多家,仅占总数的1/4。配网业主的积极性日渐减弱,“经营艰难”成为了增量配电改革的“紧箍咒”。

  华东电力设计院智慧能源室主任吴俊宏表示,“增量配电最明显的短板在于不确定性风险造成社会资本对项目投资热情的消退,其中最亟待解决的是增量配电业务合理的价格机制。”

  配电价格机制挫伤投资人信心

  增量配电网之所以推进缓慢,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在于当前配电价格机制的不合理严重挫伤了投资人的信心。目前,大部分配电价格机制基本上只是照搬了《关于制定地方电网和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的指导意见》,回避了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普遍面临的实际困难,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缺乏实际指导意义。

  增量配电网的电价机制实际是只有天花板价却没有地板价,除了广东省明确选择“准许收入法“之外,大部分省区直接将省级电网输配电价在电压等级之间的价差作为配电价格的上限,完全没有考虑配电价格的形成机制,也不管价差是否足够覆盖配电网企业收回成本。

  此外,增量配电网与省级电网之间的结算不畅也是影响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网行业的重要原因。以结算体系为例,正式运营的增量配电网和省级电网之间结算主要是“综合结算”和“分类结算”两种方式,这两种方式都不能满足增量配电网结算的具体要求。因为国内不同类型的用电有不一样的标准,在这些方面,存在政策和制度的缺失。

  

 

  在增量配电价格方面,国家已经明确电力用户或售电公司承担的省级电网输配电价与配电网配电价格之和,不得高于其直接接入相同电压等级对应的现行省级电网输配电价。所以在这一条件下,如果不突破增量配电网与外部电网的结算机制,意味着增量配电项目的配电服务收益就很难达到“合理”水平。如此僵硬的配电价格机制、不合理的电价政策,让更多的增量配电企业和投资者望而却步。

  阻力来自大电网公司

  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推进缓慢,不仅仅是因为配电价格机制、配电价格结算体系不切合实际,其中最大阻力来自于大电网公司。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相关人士曾表示:“一些试点项目在供电区域划分、接入系统等环节受到电网企业阻挠,迟迟难以落地”。

  

 

  增量配电网业务的推进实际上是对现存电网的不满意而引入竞争者入局之举,无论对于国家电网还是南方电网来说都涉及利益被瓜分的可能。对于增量配电网接入电网,一些大的电网企业默默设置了一些门槛,高额的过网费就是其中一项。国际能源网记者了解到,在云南某市,一些价格低廉的水电想通过增量配电网改革试点实现局部电力供应,但当地电网公司开出高额的过网费价格,甚至超过度电价格本身,让当地增量配电网改革推进举步维艰。

 

  为此,国家在《关于云南增量配售电业务改革有关问题的复函》中进一步明确:以云南电网输配电价的相关规定为例,如增加配电网接入110千伏变电站的10千伏出线端,应执行10千伏输配电价,即0.1692元/千瓦时;若接入110千伏变电站的高压侧,则应执行110千伏输配电价,即0.07元/千瓦时。

  搞增量配电试点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要打破大电网企业垄断,但增量配网的规划、施工、并网都离不开电网企业。在一些项目中,由于大电网公司封锁电力数据、信息,导致规划编制、区域划分、电网接入等工作都很难进行。就像华北电力大学曾鸣教授所说:“增量配电网业务改革试点背后的利益博弈十分激烈。”

  国家电网此次连续发文驰援增量配电网改革是否会真正改变增量配电网改革的困境问题还很难预料,不过从大电网公司的角度出发,社会资本进入,把增量配电网项目建设好,大电网公司有机会将其收为己用,可以省去自己不少建设成本,自己可以将投资的重点放在特高压和发电侧储能领域。增量配电网发展的目标与大电网公司发展的目标实际是一致的,都是为了保证电网稳定运行、确保电力平稳输出、促进新能源消纳。相信少了大电网公司的阻力,我国增量配电网试点的进程可以快速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