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4-2026年西藏清洁能源消纳及供电保障交易合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在四川举行。据悉,本次协议签订涉及北京、上海、山西、湖南、甘肃、陕西、四川、重庆、西藏等1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协议的签订,对进一步深化电力援藏工作内涵,建立藏电外送消纳及电力保供互济长效机制,促进西藏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保障西藏电力安全可靠供应,助力西藏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服务我国能源清洁低碳转型和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西藏是重要的国家安全屏障、生态安全屏障、清洁能源资源接续基地,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西藏清洁能源实现跨越式发展,水电、光伏、风电装机容量突破500万千瓦,占总装机比例超过90%。受清洁能源“靠天吃饭”特性及西藏用电负荷高速增长等因素影响,西藏汛期清洁电源消纳困难,需要通过大电网跨区跨省消纳,同时在枯水期本地发电能力不足,需要通过购入电力保障供应。
记者了解到,本次协议统筹2024-2026年西藏清洁电力外送及购电需求,经相关省份友好协商,共签约电量155亿千瓦时,包括73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外送协议和82亿千瓦时西藏购电协议,参与签约省份18家,预计增加西藏市场主体收入超20亿元,是近年来交易规模最大、参与省份最多、经济效益最大的电力援藏交易框架协议。在以往藏电外送交易基础上,本轮协议有效统筹西藏清洁能源消纳与供电保障,2024-2026年丰水期通过川藏交流、柴拉直流、陕武直流等多条通道,逐年外送20.9亿千瓦时、17.7亿千瓦时、34.5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至北京、河北、山东、上海等中东部16个省(市),有力服务西藏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送出消纳;在枯水期通过川藏交流、柴拉直流等通道,从山西、陕西、甘肃、宁夏等5个省(自治区)逐年购入21亿千瓦时、28亿千瓦时、33亿千瓦时电量,全力保障西藏冬季供电平稳。未来三年,随着交易协议全面执行,预计将助力我国中东部地区减少标煤消耗224万吨、二氧化碳排放559万吨,同时满足西藏地区未来三年年均12.7%的用电增长需求,有力提升西藏地区用电保障能力。
据悉,近年来,国家电网公司不断加大西藏电网建设和电力援藏工作力度,在青藏、川藏两条电力天路基础上,先后建成藏中、阿里联网两条电力天路,形成了西藏500千伏统一电网,实现了西藏电网跨越式发展,为西藏清洁能源外送消纳和电力供应保障打下了坚实基础。特别是2016年以来,充分发挥大电网资源优化配置平台作用,依托全国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坚持以市场化方式推动西藏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先后组织签订了16.3亿千瓦时藏电入渝、61亿千瓦时西藏清洁能源消纳等4轮“电力援藏”交易协议,藏电已外送至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交易总电量突破132亿千瓦时、累计创造经济效益超36亿元,藏电外送为中东部地区减煤超418万吨、减排二氧化碳超1042万吨,取得了显著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