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行动方案》被称为“电力改革4.0”,与1.0和3.0改革相比,“电力改革4.0”更突出市场主体的感受,在环节、时间、费用、透明度等规定动作的基础上,以打造服务为抓手,持续为企业优化用电环境,为群众提供用电便利。
《行动方案》进一步优化用电报装和行政审批举措。在黄埔、南沙区推行高压电力接入压减为“申请签约”和“竣工接电”2个环节(目前,全国仅上海推行高压2个环节),试行电力外线工程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免审批等方式。建立中压10千伏、高压20千伏电力接入外线工程道路开挖许可绿色通道,实现外线工程并联审批、免审批业务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
《行动方案》强化信息共享。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立项审查、用地规划和报建审批等政府业务系统和供电企业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实现项目立项审查、核准备案、用地规划、报建审批等相关信息数据共享。
《行动方案》加大对影响供电的外力破坏和转供电加价的查处力度。开展电力执法和转供电加价专项整治工作,督促用电设备设施产权单位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用电秩序。
《行动方案》更加注重政企协同、部门协同。加大获得电力指标协调力度,建立工作进展情况通报机制。明确各区政府要将获得电力指标相关工作纳入属地营商环境工作,定期进行督促落实。同时,强化获得电力与开办企业、建筑许可、财产登记等指标的联动机制和电水气协同报装工作。
《行动方案》加强闭环监管。组织开展获得电力工作专项督导,协同国家能源局南方监管局做好对供电企业的用电报装环节、时间、费用、信息公开等监管。
按照《行动方案》,低压居民用户、非居民用户的办电时间分别为3天、7天以内,低压用户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免审批。高压用户办电时间为45天以内,其中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各环节合计时间压减至12天以内,高压用户电力外线工程行政并联审批时间为5天以内。
按照《行动方案》,配网可转供电率达到99%,城市、全口径用户年均停电时间分别为0.5个、1个小时以内。在移动应用端、营业厅、政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公开办电指南、时限要求、收费标准、电价政策等信息。实现用地规划、工程审批和产权登记等涉及“获得电力”的业务、政务数据共享。推进网上营业厅、掌上营业厅、微信公众号、支付宝公众号等渠道办电业务应用电子证照、电子签章功能,可以通过互联网办理业务的比例达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