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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一季度全国14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20%!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1-04-21
国家发改委权威发布

4月19日上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行4月份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出席,介绍了发用电和投资项目审批、春耕化肥储备调控、中欧班列运行、新型城镇化、长江经济带、全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2021年中国品牌日等工作情况进展。


发用电情况和投资项目审批情况


一是发用电情况。从发电看,一季度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发电量同比增长19%,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同比分别增长21.1%、0.5%、18.8%、30.9%和14.1%。3月份,发电量同比增长17.4%。从用电看,一季度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21.2%。其中,一产、二产、三产和居民生活用电量同比分别增长26.4%、24.1%、28.2%和4.7%。分地区看,全国14个省(区、市)用电增速超过20%,其中湖北、西藏、浙江、广东、云南5个省(区)增速超过30%。3月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19.4%。


二是投资项目审批情况。一季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6个,总投资454亿元,主要集中在交通、能源和高技术等行业。其中,新建西藏隆子、定日、普兰3个机场及拉萨机场第二跑道改扩建工程项目,乐虎称之为“3+1”机场项目,项目总投资超过136亿元。“3+1”机场均位于西藏边境地区,项目的实施对于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边境地区对外交通运输条件、满足当地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春耕化肥储备调控情况

春耕化肥供应事关保障农民种粮用肥需求,实现全年粮食生产目标。前期,国家发展改革委积极完善国家化肥商业储备制度,会同有关方面通过市场化方式,安排了一定规模的商业储备化肥,截至3月底已累计投放超过700万吨。后续,乐虎将密切关注化肥市场形势,及时根据市场供需变化,投放储备化肥,保障春耕等关键时段粮食生产的需要,做好保供稳价工作。


中欧班列运行情况

一季度,中欧班列延续强劲发展势头,开行3398列,发送货物32.2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75%、84%,综合重箱率96.5%。其中,去程1858列,发送货物18.2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77%、91%,重箱率100%;回程1540列,发送货物14万标箱,同比分别增长73%、77%,重箱率92%。截至3月底,中欧班列累计运送防疫物资1104.6万件,共计8.9万吨。自去年5月份以来,中欧班列已连续11个月单月开行千列以上,开行规模和质量保持稳定。


新型城镇化工作进展情况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城镇化工作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全面总结了新型城镇化工作取得的积极进展和历史性成就,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1亿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目标顺利实现。2020年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60%以上、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45.4%。二是“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初步形成。城市群稳步发展壮大,19个城市群承载了全国70%以上的人口、贡献了8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三是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提升。城市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加快,城市居住条件稳步改善,绿色、智慧、人文城市建设有序推进。四是城乡融合发展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向制度接轨、质量均衡、水平均等的方向迈进,城乡一体的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


近日,我委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各地方各部门,加快实施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业转移人口有序有效融入城市,提升城市群和都市圈承载能力,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城市,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情况

今年以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江省市,扎实推进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系统保护修复和绿色高质量发展,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是顶层设计加快完善。正在组织编制《“十四五”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和《“十四五”长江经济带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目前,《实施方案》已基本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意见》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印发后将会同有关方面切实做好贯彻落实。


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稳步推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水质稳步提升。1—2月,长江经济带优良水质比例为86.5%,同比上升0.5个百分点,劣V类比例为0.5%,同比下降1.0个百分点。第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截至3月底,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的484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8个。第三,生态环境污染治理“4+1”工程有序实施。1—2月,长江经济带地级及以上城市新增污水收集管网长度2716公里,城市和县城新增生活垃圾日处理能力11533吨。沿江化工企业累计关改搬转8729家。


三是长江“十年禁渔”全面实施。截至3月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已落实转产就业12.97万人,占需转产就业人数的99.7%;落实社会保障17.16万人,实现应保尽保;清理取缔涉渔“三无”船舶3374艘、违规网具4.1万张(顶),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848起、司法移送484人。


四是绿色发展试点示范持续推进。上海崇明、湖北武汉、重庆广阳岛、江西九江、湖南岳阳和浙江丽水、江西抚州的绿色发展示范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稳步推进,初步取得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全国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情况

“十三五”时期,为推动社会足球场地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会同有关部门,在指导地方合理确定球场建设目标任务的基础上,开展了全国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专项行动。按照“中央出资金、地方出政策、企业出服务”的方式,先后确定两批共41个重点推进城市,破解了球场建设规划、土地、融资等瓶颈难题。2020年,专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5亿元,比2019年增长233%,重点支持社会足球场地设施建设,成功带动地方财政性资金、社会资金投入约85亿元。


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十三五”时期共带动各地新建社会足球场地26957块,全国社会足球场地数量较“十二五”末增长了4倍,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全国31个省份“十三五”社会足球场地建设指导目标均超额完成。


从区域看,河南、广东、云南、山东等12个省份新建球场数均达到1000块以上,湖南、贵州、西藏、青海等10个省份社会足球场地数均增长7倍以上。


从球场类型看,11人制球场占16%,7人或8人制球场占14%,5人制球场占67%,其他制式球场占3%,满足了群众开展不同足球赛事运动的需要。


从建设运行方式看,新增社会足球场中,公建公营球场占71.7%,民建民营球场占19.3%,公建民营球场占9%,由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和运营的社会足球场地较“十二五”时期提升了近3倍,初步形成了政府作用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足球场建设运营格局。


同时,也要看到,社会足球场地建设仍然存在质量效益不优、利用效率不高、对外开放不够等问题。对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体育总局,指导各地不断提升运营服务能力。


一是以“建机制”保障球场运营。建立健全社会足球场地对外开放机制,其中政府投资和享受政府补助的社会足球场地应保证全年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建立突发事件预防、疫情防控等应急预案和处置制度。因地制宜制定新建球场保护制度,防止“被拆”“被占”情况发生。


二是以“优服务”深化球场运营。建立球场“互联网+”管理平台,向群众提供在线预约等服务。定期对场地设施进行检查。鼓励有条件的球场完善配套设施,提升服务品质。


三是以“拓业务”促进球场运营。组织开展多层次、多类别的足球赛事。鼓励球场运营机构与足球青训机构合作,将社会足球场作为校园足球场的有益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