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家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厅等7部门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今年以来联合开展转供电环节价格专项治理,截至目前已对1057家转供电主体实施价格检查,督促其主动清退电费及罚没罚金1.27亿元。
记者从南方电网贵州电网公司了解到,转供电是指在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的情况下,需由其他主体(含各类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交通场站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的行为。贵州省在专项治理中首先摸清了转供电主体底数,按照“提醒告诫、自查自纠、抽查检查、举一反三”的步骤,督促转供电主体主动清退违规加价收取的电费,并通过约谈整改、检查处罚等方式加强治理和监管。
据了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针对转供电主体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重复分摊、将自用电费转嫁等价格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可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
此外,贵州省要求各类转供电主体健全收费管理制度,保障用户知情权,加强设施改造,在符合条件后逐步将供电设施移交电网企业实现直接供电。